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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來對獎啦!99年9-10月統一發票出爐啦!祝大家中大獎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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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領獎期間自99年12月6日起至100年3月7日止請於郵局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內辦理,中獎人填妥領獎收據並在收據上粘貼0.4%印花稅票(中五獎以上者),攜帶國民身分證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兌領獎金。中特獎、頭獎、二獎、三獎者請向各直轄市及各縣、市經指定之郵局領取獎金;中四獎、五獎、六獎者請向各地郵局兌獎。各地郵局延時營業窗口及夜間郵局均不辦理兌獎業務。
2.統一發票收執聯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,不得領獎。
3.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、公營事業、公立學校、部隊及營業人者,不得領獎。
4.中四獎以上者,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﹪所得稅款。
5.中獎之統一發票,每張按其最高中獎獎別限領1個獎金。
6.其他有關領獎事項均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辦理。
7.若有任何兌獎疑義,請洽詢服務專線電話:(02)2396-1651 

 

 財政部網站:http://invoice.etax.nat.gov.tw/etaxinfo_1.htm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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